496
浏览尊敬的云南省人民政府:
您好!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云南旅游产业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请示》(云政〔2021〕5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云南旅游产业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请示》中提出的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和改革措施。我们赞同将云南旅游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带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总体目标。同时,赞同并支持云南省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深化旅游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改革措施。
二、支持云南省创新旅游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我们赞同云南省提出的“一核一圈两带多点”的旅游产业发展布局,支持云南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请云南省结合实际,加快制定相关政策,推进旅游产业改革发展。
三、关于云南省提出的旅游产业政策建议,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
1. 支持云南省在旅游产业用地政策方面进行创新,鼓励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保障旅游产业用地需求。
2. 支持云南省在旅游产业融资政策方面进行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旅游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发展。
3. 支持云南省在旅游产业税收政策方面进行创新,对旅游产业发展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旅游企业成本,提高旅游产业竞争力。
四、关于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中的生态保护问题,我们建议:
1. 加强旅游资源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坚决杜绝盲目开发、过度开发和破坏性开发。
2. 完善旅游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旅游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3. 加强旅游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五、关于云南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中的风险防范问题,我们建议:
1. 建立健全旅游产业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旅游产业发展的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2. 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旅游安全监管,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 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旅游产业稳定发展。
请云南省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务院。
特此函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