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5
浏览2024年的新冠肺炎导致学生们的开学时间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由于疫情的传染性,开学的高密集人群聚集充满了风险。所以更省市都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够进行开学,目前云南省经过多方的考量,已经宣布了正式的开学时间。
在疫情防控形势稳定持续向好的前提下,预定开学时间:
(一)3月16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返校返岗,做好开学、教学准备和疫情防控、控辍保学等工作;
(二)3月23日,高三和初三年级开学;
(三)3月30日,中小学其他年级开学;
(四)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按有关要求“一校一策”有序开学;
(五)高等学校开学后一周左右,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
具体开学时间将分批单独通知,各地各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未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不得自行开学。
各地各校要根据预定开学时间,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学校防控工作通知》),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一)各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教育部门主管责任。
1.推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开学工作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2.协调卫健、疾控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工作,建立教育、卫健、疾控、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学校联系机制,协调开通师生发热门诊绿色通道。
3.指导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对各地各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时关键环节把握、开学后各项措施落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组织好师生员工旅居轨迹排查和风险等级判定,对接所在地指挥部,对高风险人群开展核酸检测。督促学校通过“云南教育云”系统,按要求上报高风险、中风险人员相关信息。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学校党政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1.结合实际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要将校内食堂、超市、理发店、快递点、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实现师生员工全覆盖。
2.严格落实“人盯人”措施,采取学校、年级(院系)、班主任和教师三层网络机制,对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进行风险判定,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并将其作为返校的评判依据。通过“云南教育云”系统,按要求上报高风险、中风险人员相关信息。
3.加强校园管理,积极推广使用“云南抗疫情”扫码软件,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和登记,确保外来人员可追溯、可管控。
4.组织所有入滇师生员工开展健康状况申报,扫描“云南健康码”登记管理。
5.储备必要的公共应急防控物资,开展校园预防性消毒,对食堂、图书馆、宿舍以及校内超市、零售店等区域有针对性安排。
6.指导师生员工作做好返校途中的自我防护,告知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控义务。
7.严格执行“晨(午、晚)检”。依托“云南教育云”系统加强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各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推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开学工作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师生员工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对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的区域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招收境外学生的边境县学校,要对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境外学生开学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旅居轨迹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进行风险判定,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外籍教师学生(留学生)按照国家和省外事方面规定执行,开学前不返校,返校后与中国师生一视同仁,无差别实行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