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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虽然云南已进入正式复工状态,但新冠肺炎肺炎疫情危机尚未结束,仍应做好严格防控。云南省还在此下令,全省所有住宅区应严格封闭管理,任何人员不得进出。
云南住宅小区的封闭管理随着商业和生产的恢复,人员流动大大增加,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和严峻。为防止人员流动造成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现发布以下十项措施:
1.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码头、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省道干线的省际边界入口,所有进入云南的人员都要继续接受严格的体温检测,并设立临时检查区,立即隔离发热、咳嗽等症状进行观察。
二、所有来云南并返回云南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的人员,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或通过“云南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申报系统”微信小程序进行登记。
三、从或经过湖北等重点地区到云南、回云南,从到达云南之日起,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自觉向单位、社区报告并接受管理,无异常情况,期满后正常工作。从外地来云南、回云南的人,从到达云南之日起就要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异常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报告。
四、复工复产企业要切实履行内部防疫主体责任,制定防疫工作计划,做好从业人员的检查登记工作,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对于发生零星病例的工作场所,应迅速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对于聚集病例,应立即停工停产,经疾控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复工。
五、各宾馆、饭店、民宿要严格执行人员登记制度,发现来自湖北等重点地区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及时转移到指定医疗机构。
六、配备一定数量的海归,制定点对点交通计划。
七、严格执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项目复工前复工人员的调查工作,检查参加人员是否来自重点疫区,是否有密切接触史,充分掌握参加人员的健康状况。
八、所有居民区(村)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出全部登记,温度检测,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加强城中村、郊区、出租屋的人事管理,做到基地清晰、情况清晰。
九、对单一病例的居住区(村)实行疫情隔离,对聚集病例的居住区(村)实行区域封锁。
十、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旅行信息,不配合调查、医学观察等。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云南疫情最新消息2月12日00:00-12:00,云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0例。
全省共报告确诊病例154例,除治愈出院者外,均在指定医院隔离治疗。重症2例,重症15例,治愈出院23例,疑似病例69例,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2839例,无死亡病例。
昆明确诊46例,西双版纳15例,昭通14例,玉溪14例,曲靖13例,大理13例,保山9例,红河7例,丽江7例,德宏5例,楚雄4例,普洱4例,文山2例,临沧1例。
云南省卫生厅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关键时期,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