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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云南旅游产业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请示》(云发改〔2021〕2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的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和改革措施。推进云南旅游产业改革发展,有利于发挥云南省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方案》提出,要优化旅游产业布局,加快形成以昆明、大理、丽江为核心,其他旅游城市为支撑的旅游产业发展格局。对此,我们表示支持。同时,要注重培育新兴旅游目的地,推动全省旅游产业协调发展。
三、《方案》提出,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我们支持云南加强旅游交通、旅游厕所、旅游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为游客提供便捷、舒适的旅游环境。
四、《方案》提出,要推动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我们支持云南推进“旅游+”战略,推动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提高旅游产业附加值。
五、《方案》提出,要加大旅游宣传推广力度,提升“七彩云南”品牌形象。我们支持云南加强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创新旅游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旅游形象宣传力度,提高云南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六、《方案》提出,要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完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我们支持云南深入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强化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七、《方案》提出,要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拓宽旅游产业融资渠道。我们支持云南积极探索旅游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产业建设,推动旅游产业与金融、资本市场的对接,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八、请你委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同时,要密切关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我们报告,以便我们共同研究解决。
特此函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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